发布时间:2023-03-14 04:4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湖州南浔公租房申请,湖州南浔公租房,湖州南浔公租房如何申请?
内容简介
申请程序申请1.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南浔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2.新就业无房大学毕业生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凭身份证和《浙江省居住证》或《浙
申请程序
申请
1.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南浔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2.新就业无房大学毕业生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凭身份证和《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到就业单位领取《南浔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分别送所在单位和房产、国土、征收(拆迁)、公房、公积金、社保等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经上述部门审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户口所在地社区(村)。
受理
社区(村)和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相关材料及申请家庭情况予以核对,并张榜公布7天,材料不齐的应按要求补正。将核对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所在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古镇管委会),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古镇管委会)应按要求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区住房保障办。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回。
初审
区住房保障办将《申请表》送国土、民政、市场监管、税务、车辆、户籍等管理部门,由各部门分别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工商登记信息、完税证明以及车辆、户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区住房保障办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并将相关材料退回。
复审
区住房保障办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对有疑义的,由区住房保障联合审核小组进行联审。对复审通过的,在南浔城交网及镇、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并将相关材料退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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