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及条件要求
2020年1月1日后,德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高职毕业生)、副高以上专技人才(含副高)和机关单位选调生,以及来德创业的大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
2.自主创业的,需在德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有一个月以上的纳税记录
3.在我县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德清县未购房且未在德清县范围内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注:新引进(招聘),指2020年1月1日之前未曾在德清就业创业及缴纳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