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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公租房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3-04-18 18:1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湖州德清公租房申请,湖州德清公租房,湖州德清公租房申请流程

内容简介

申请流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领取《德清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2.申请家庭应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同时提出核定其

申请流程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领取《德清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申请家庭应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同时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的申请。

3.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予以校验,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要求补正。受理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分别送县国土资源、民政、人力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审核并盖章。对已完成上述程序的申请家庭,由户籍地乡镇(开发区)在本乡镇(开发区)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

4.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将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县房保中心。

5.县房保中心分别送县、房管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房产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报县建设局复审。对复审通过的,在本县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及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予以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如申请家庭超过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则按申请家庭困难程度综合评定或同类情况采取摇号等方式确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6.现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县房保中心进行复核后配租。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1.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收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对其提供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送县国土资源、人力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审核并盖章。对已完成上述程序的申请家庭在本单位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通过后将申请材料送用人单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

3.用人单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送县民政局对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县房保中心。

4.县房保中心分别送县、房管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车辆、房产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报县建设局复审。对复审通过的,在本县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及用人单位予以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如申请家庭超过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则按申请家庭困难程度综合评定或同类情况采取轮候、摇号等方式确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5.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由用人单位会同承租人和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就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使用、违约责任等进行事先约定,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