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养老服务补贴的补贴标准说明
1、居家养老的基本保障对象,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为三档,参照我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高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25元执行。
2、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纳入机构养老的基本保障对象,可参照当地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标准执行。
3、“适当补助对象”和“其他补贴对象”分档发放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基本补助对象补贴标准、当地财力状况等情况确定,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对象可按规定享受低保金等救助帮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根据试点政策做好补贴和长护险待遇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