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德清县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到户籍(居住)所在地镇(街道)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工作单位核定收入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户籍(居住)所在地镇(街道)或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在线办理。
(一)申请条件
1.德清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
2.德清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新就业无房职工
4.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前往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领取)
2.主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
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受理
1.线下申请
镇(街道)应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表、相关材料予以核对,将相关数据录入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县房管处
2.线上申请
县房管处通过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县房管处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要求补正
三、审核
县房管处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通过系统归集住房、户籍、收入、财产等信息对申请家庭准入资格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1.审核通过的,在政府公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保障对象
2.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短信、书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申请家庭
四、联审
对审核有疑议的,由县住房保障委员会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