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具体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二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572-6033515
拓展: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申请前连续足额6个月(含)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职工在申请贷款之前,出现住房公积金未连续正常缴存的情况,会导致其暂时无法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